市公安局在微信上發佈的闢謠短信。記者羅知鋒攝
  警方提醒網友:以“聽朋友說”“求證”“求擴散”等方式發佈謠言信息違法
  本報訊(記者潘斌通訊員中公宣)女生晚上外出被犯罪分子強行拖走實施犯罪?謠言!昨日,市公安局針對微信朋友圈盛傳的《中山夜歸的你要小心!拐帶犯罪集體的恐怖內幕》的消息,在微信上闢謠。公安部門分析,如今微信公眾號競爭激烈,一些自媒體為增加點擊量獲得廣告商的青睞,不惜購買閱讀量、“買贊”。有的甚至翻出網上流傳許久的虛假信息、謠言等內容,稍加修改後利用微信朋友圈內相互間信任度較高這一特點,來吸引網友點擊閱讀。尤其要提醒廣大網友,以“聽朋友說”“求證”“求擴散”等方式發佈謠言信息同樣屬於違法行為。
  既然是不實報道,那麼這篇報道的出處是哪裡?據瞭解,早在2012年,這篇虛假報道便在網上流傳:內容與中山這篇一模一樣,2013年天涯論壇也有好事者“冒死揭秘”了這篇文章,他們認識的同樣是犯罪集團的人,隨後各地方的版本出來了,許多城市紛紛躺槍,除了標題的地方名,文章內容一模一樣。
  轉發謠言同屬違法行為
  公安部門提醒市民,目前公眾已漸漸認識到在網上發佈不實信息、謠言等屬於違法行為,但由於朋友圈內的都是朋友同事,有時候在個人微信朋友圈隨意轉發只是“舉手之勞”,但公眾很難核實朋友圈內消息真實性。一些危言聳聽的虛假信息傳聞正是利用著朋友圈的這一特點在圈中被隨手傳播。
  另外,還要正告那些為達到營銷目的不惜發佈虛假報道、謠言的管理者。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中山公安表示,“網絡有秩序,網言須合法”,不要為了增加網上人氣和知名度而觸及法律的高壓線。自覺維護網絡秩序,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不要發佈虛假、謠言信息。
  自媒體惡意營銷逐個數
  嘩眾取寵型
  細數下來,這些博取眼球的信息不外乎幾種類型:第一種:嘩眾取寵型,其中又以《所有人都在看》、《轉瘋了》、《是中國人就轉》這幾種標題最為典型,點擊進去,不過是片言隻語的心靈雞湯。中山公安分析,以上內容的特點是,文章內容沒多少“乾貨”,於是標題有多誇張取多誇張,封面圖片有多搶眼球就多搶眼球,斷章取義,無所不用其極。目的是要做到讓你忍不住點擊進去看看,達到增加其閱讀量的目的。
  虛假報道型
  還有些營銷者本身沒多少創意,又希望吸引閱讀,竟不惜發佈虛假報道,甚至發佈謠言,這就十分可惡了,比如像《中山夜歸的你要小心!拐帶犯罪集體的恐怖內幕》這種在互聯網上存在多年的虛假文章,一些公眾號經營者為博取閱讀量,又拿到朋友圈內大肆轉發,不可謂不可惡。
  愛心接力型
  另外,還有虛假愛心接力型,如聲稱“一名北京三中的學生叫謝露,13歲,消失幾天了,愛心接力,我的好友們都幫忙轉下,必有好報。”中山公安分析,“愛心轉發”、“接力尋人”等充分利用微信的傳播特點,讓我們動動手指就能做好事。經查證發現北京三中壓根就沒有謝露這個人,所以說即便是動動手指做好事,我們也應該核實後再轉發,避免讓網友的愛心淪為營銷者獲利的工具。
  封建迷信型
  還有一種是,“今天是貔貅生日”、“轉了發財”、“轉了為母親祝福”、“不轉遭遇厄運”,中山公安表示,這些文章以詛咒或愛心的形式讓一些較迷信的閱讀者不得不轉。轉吧,違背良心;不轉,有點惴惴不安——發佈者要的就是這效果。這類信息其實是某些人做的噱頭,起到某種營銷的目的。  (原標題:女生晚歸被強暴?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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