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任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昨天發佈新版《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服務指南》,它在2011年版《服務指南》的基礎上進一步簡化了業務辦理流程,細化了沖還貸及部分提前還貸、提前結清貸款等操作規範,並且新增了住房公積金定額繳存、貸款資格查詢等內容。
  新版《服務指南》指出,對部分實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單位職工,因無法統計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單位可申請按和職工協商確定的月繳存額繳存,但不低於當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的水平。
  在貸款資格查詢方面,借款申請人可前往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上海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和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受托銀行的業務網點查詢住房公積金可貸金額、年限等個人貸款信息。
  (原標題:新版服務指南實施 公積金可定額繳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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